近日,财政部办公厅、国管局办公室、中直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《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进一步规范了因公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。
眼下,以出差之名行违纪之实的现象日趋蔓延,超金额、超标准、超范围报销现象客观依然存在,已成为滋生新腐败问题的“黑洞”。究其原因,各地方各部门没有统一严格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办法,即使有也只是“地方政策”,漏洞大、标准不一、随意性强,加之报销程序审批不严、执行不力,甚至发生出差后回补审批和与规定不符、手续资料不全也能报销的情况,让个别有心之人有机可乘。
“弄虚作假、虚报冒领、公费旅游、擅自提高开支标准、转嫁差旅费入个人账户”等行为屡见不鲜,看似小事,如不加以整治,及时刹住这股歪风,以后就可能会演变成肆意挥霍公款、挪用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。《通知》的适时出台,把因公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报销作了明确的统一规范,说明国家相关部门对差旅报销乱象洞若观火、明察秋毫,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划好红线、扎紧笼子、堵住漏洞,让各单位在差旅费报销过程中积极落实主体责任,避免“灰色”损耗。
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,精准的制度才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。此项《通知》紧扣差旅费领域腐败问题,并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进一步具体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有效地杜绝了公务人员出差时浪费国家资金的现象,明确了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批程序及报销标准,遏制了公务人员以权谋私的行为,让出差标准越来越细、报销程序越来越严、费用成本越来越低。名目繁多的因公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已经不再是“香饽饽”,报销乱象终将得到治理。
加强出差项目管理,严格出差程序审批,控制出差支出规模,明确出差报销责任,既能有效节约公费,又能扭转公务出差时的“不正”之风。